IT之家 4 月 2 日消息,今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人工智能 + 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进人工智能与药品监管深度融合发展。
IT之家注意到,《意见》围绕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和“人工智能 +”行动实施的中心任务,深入分析当前工作的基础,提出“人工智能 + 药品监管”建设总体设计,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中的创新应用。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数智赋能重点监管场景、“人工智能 + 药品监管”基础支撑、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意见》提出,到 2030 年,初步构建药品监管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人工智能 + 药品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算力支撑底座更加集约高效,形成满足监管智能化需要的高质量数据集、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人工智能在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政务服务等场景中有效应用,人机协同效率显著提升,全生命周期数智化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
到 2035 年,基本形成数智驱动、智能敏捷、自主可控、生态协同的智慧化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以数智赋能审评审批效能提升为目标,协同共建“两品一械”审评审批大模型与智能体,国家药监局相关单位和各省级局加快探索人工智能在审评审批各环节的应用场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人机协同机制。
来源:IT之家
